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辽宁省教育科研优秀成果与教育科研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辽教办发[2015]91号)文件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此次评选活动的申报工作,请按照相关要求做好本单位的申报和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为确保推荐质量,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辽宁省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选办法》、《辽宁省教育科研先进集体评选办法》和《辽宁省教育科研先进个人推荐办法》规定的条件和要求组织实施。
二、“优秀成果”、“先进个人”每单位各限推荐1项(人);“先进集体”需以学院(部、处)为单位进行申报。
三、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项的相应成果不得申报本次评奖。
请各单位于2015年6月30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综合楼1203),电子版发送至xkjs@mail.neu.edu.cn。学校将组织校内评审,择优推荐上报(相关材料电子版请在下载专区下载)。
联系人:邱岩 张靖慧
联系电话:84352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2015年6月15日